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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新吴区安监环保局拟作出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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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信息索引号 *********/****-***** 生成日期 ****-**-** 公开日期 ****-**-**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限时公开 发布机构 新吴区安监环保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污染,生态,审批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年*月**日新吴区安监环保局拟作出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
一、****年*月**日拟作出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会通轻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发泡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空港产业园区**路西侧、现状河道南侧 **会通轻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会通轻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社会自然人何若虚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轻质塑料制品的生产。公司购买空港产业园区**路西侧、现状河道南侧土地使用权,**生产厂房四幢和辅助用房*幢,建筑面积分别*****m*左右和****m*,引进混料机、加热拉丝机、干燥机、切粒机等设备生产EPP材料和EPE材料。项目建成后年产EPP材料(聚丙烯发泡塑料)*****吨,EPE材料(聚乙烯发泡塑料)****吨。 (*)本项目冷却塔定期排放的冷却排污水****t/a和纯水制备浓水*****t/a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产生量****t/a、食堂废水产生量***t/a、成型及脱水废水产生量*****t/a、冷却废水产生量****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成型及脱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冷却废水一并接管硕放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出水达达《**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表*排放浓度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一级A标准后,尾水最终排入走**;(*)拉丝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成型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通过**m高排气筒FQ-*和FQ-*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收集率**%,处置率**%,排放速率分别为*.*****kg/h、*.*****kg/h,排放浓度分别为*.****mg/m*、*.**mg/m*,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的最大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mg/m*。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m*、排放速率*.****kg/h,能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中型餐饮企业标准:排放油烟浓度≤*.*mg/m*,净化率≥**%。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建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存在。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加强管理后,厂界噪声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标准;(*)本项目固废实现零排放,且采取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合理有效,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二、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三、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思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新吴区震泽路**号新区行政审批中心C厅**号安监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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