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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拟对桃花坞旅游集散中心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我局对桃花坞旅游集散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示期:*个工作日。
一、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桃花坞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姑苏区平四路以南、廖家巷以东
建设单位:**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配套绿化面积***m*。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层地下一层游客集散中心楼*栋,配套停车场、景观绿化等。地下车库***平方米。配套景观绿化***平方米,停车位**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接入*政污水管网;施工作业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废气:施工工地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施工工地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洒水等措施,以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噪声:加强施工期间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必须送政府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均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完成后,需及时开展对项目临时占地、挖土和弃土场地进行平整、绿化等生态环境恢复工程。营运期环境影响:(*)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外城河。(*)废气: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汽车启动、空调室外机、风机、游客聚集和招揽等产生的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降噪减振措施等,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无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人:桂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姑苏区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