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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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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呼环政批字[****] **号
*****环境保护局
关于*****三环路工程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政工程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三环路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申请》及由**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三环路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变更,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境内,拟对原线位进行调整,变更后起点位于郭家营东G***约K***+***处,北段利用国道***改造新线,在台阁牧处路线向南上跨G*京藏高速,沿黄金大道向南,跨越京包铁路、小**、呼准铁路后,沿大***岸向东,与***快速路交叉后,路线向南避让基本农田后沿现状堤岸路向东接至绕城高速,后沿绕城高速向北至G***,闭合形成环。环线全长由**.***km变更为**.*km,其中借道G***国道约**.*km、借道绕城高速约**.*km、****.*km,**互通立交*座。项目总投资由原来的*******.**万元调整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
项目为变更工程,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防治城*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采取洒水抑尘、施工临时道路硬化、道路沿线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等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扬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政污水处理厂。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或堆放钻渣、物料等;加强地下水监控,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路基两侧须设置导流设施并建设防渗边沟及事故池;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及危险品的运输,开展视频监控,设置防撞栏。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高振动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点布设并采取挡护、减振措施,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局部设置声屏障和隔声窗、加强绿化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应标准。
*、加强固废管理。建筑垃圾须及时清理、定点运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要求。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路由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我局委托*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年**月*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环境监察支队、开发区环保分局、***环保局、***环保局、***环保局、***环保局、*****环保局、**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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