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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环保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180620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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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环保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
项目一
*.项目名称:***欣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薄膜厚度≥*.***mm))****t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欣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华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欣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选址于***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基地,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生产厂房拟租赁“****辉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拟建生产厂房,本项目拟租赁生产厂房建筑面积****m*,为*栋*F钢结构厂房(不含职工宿舍),本项目职工定员**人,年平均工作约***天,年产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薄膜厚度≥*.***mm))****t。本项目拟租赁出租方建成的*栋*F钢结构厂房(该厂房在建中,出租方承诺****年*月底建成交付项目方使用),本项目拟定*月份生产设备入驻,预计*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到位,****年*月投入试运营。目前项目生产设备尚未到位,尚未投入生产运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根据工程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量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化厕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及***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进管水质要求,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通过南侧工业区*政排污管网排入***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的运营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水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废气:
项目吹塑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mg/m*,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产品)≤*.*kg)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m的最低要求。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最大地面浓度为*.****mg/m*,最大占标率为*.**%,最大落地距离位于下风向***m处。最大落地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达功能区划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吹塑工序未能收集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在厂界处达标排放,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吹塑工序未能收集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在厂界处达标排放,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企业吹塑生产区域外**m卫生防护距离内,厂界四周均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拟租赁位于出租方厂区内东北侧,项目租赁生产厂房北侧为区间路及聚隆包装公司厂区,西侧、南侧为出租方厂房及办公楼,东侧隔着大功**路为**千宏机械有限公司、**哈比熊鞋服有限公司、丁明辉汽配厂、丁明要建材店。项目所在地最近敏感点为厂界东北方向距离***m的湖头村居民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详见附图*.*,目前在企业设置的**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公众建筑物等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噪声: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各生产设备在厂界处环境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可达标排放。项目厂界噪声在达标情况下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固废:
本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措施,项目固废得到利用或处置,不排放,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
公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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