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
分享到: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7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省*****镇**步步高路***号建设单位**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省*****镇**步步高路***号。该项目中心经纬度为***°**′**.***″E,**°**′**.***″N,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本次改扩建项目拟使用“再生塑料”(下文也称“环保颗粒”,简称PCR-PC)替代部分“新料”PC颗粒进行生产,新增*套挤出机组和*台注塑机,对应增加输出产品(电子专用塑胶粒料)的类型及总体产能。调整后,全厂总体产品产能增加至*****吨/年,仍通过“混料-挤出-冷却、吹干-切粒”等工序进行加工:其中“以再生塑料加工制成的”产品为****吨/年,剩余*****吨/年产能均为“以新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和占地面积均不变,总投资***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次改扩建项目生产运营情况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混料粉尘、投料粉尘以及挤出废气、注塑废气、检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投料粉尘、混料粉尘、破碎粉尘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本项目通过挤出工序、注塑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特征因子包括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臭气浓度、氨、酚类、甲苯、乙苯等)。废气经收集后,一并通过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m高的排气筒DA***高空排放。而实验室检验废气直接以无组织形式于车间内排放。 非甲烷总烃、丙烯腈、甲苯、乙苯、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氨的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的厂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中表* 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氨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 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表*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本次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由零散工业废水处置单位处理,不外排。总体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厨房含油污水),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政污水管网,通过*政污水管网引至*****与***区合建污水处理厂,尾水为茅洲河。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距离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回用于混料搅拌工序生产;废塑料原料直接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冷却水槽槽渣交由废旧**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暂存于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危废暂存点,严禁露天堆放,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公司处理。公众参与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中的相关规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采用网络公示(第一次公示)(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个工作日内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采用网络、报纸、现场三种途径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有所了解。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街道**二***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 1+1大厦2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