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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南平市延平区地方海事发展中心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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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地方海事发展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申请《******地方海事发展中心**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地方海事发展中心**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位于***紫云街道延福门广场前方水域。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拆除旧有趸船后(现阶段已拆除*#趸船,趸船*#、*#趸船待拆除),原址***个客船泊位和*个海事工作船泊位,其中:客船泊位年客运量*万人次,海事工作船泊位主要为靠泊海事工作船、兼靠泊其他部门工作船;*个泊位均采用浮码头钢质趸船结构,趸船间通过钢质联系桥联系;同步建设管理用房、供水、供电等附属配套工程。改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
根据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改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改建项目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改建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行中,你中心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期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施工固体废物、油污进入水体;合理安排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时长和机械对水体产生扰动,减少施工对水质影响的时间和程度。运营期生活污水由***锦平水运有限公司采用收集船进行收集转运至**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应要求各运输船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减少因设备老化破损引起的水污染事故。
(二)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船舶、车辆及运营期船舶需使用高品质清洁燃料、加强维修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减少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管理部门应制定船舶准入条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以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应选用低噪设备,并通过加装消音减震部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影响。运营期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和维护,通过有效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削减噪声排放强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产生的淤泥和钻渣要做到综合利用,其他固体废物严禁堆放、倾倒、抛入附近的河道,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或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改建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改建项目运营前应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改建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改建项目生产前应函告*****生态环境局及我局,改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局负责。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生态环境局,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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