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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利宏,报告表)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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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拟对*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Email:***********
通讯地址:***智能制造产业园*号楼*楼***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工业园区张朱路*号
**利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拟在现有厂区内对部分聚醚产品进行二次加工,通过水洗脱味、脱色,提高产品品质,主体产能不发生变化;同时进行设备自动化改造,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能耗。项目建成后,全厂仍具备年产*.***万吨聚氨酯材料、*万吨聚醚产品的生产规模。
**清淮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雨、污水排口均依托现有。项目水洗、脱水废水、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冷凝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一并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集水池+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塔+中间水池+好氧生化池+沉淀池)处理,出水达接管标准后接管**同方盐化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次技改项目依托现有*个排气筒。本项目聚醚生产线水洗、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和污泥干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分别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米)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颗粒物-其他”限值;颗粒物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限值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其他颗粒物”限值;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和表*限值;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和表*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限值。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要求。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干化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各岗位工艺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m&sup*;事故应急池。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和其他措施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仍以厂界为起点,设置***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
*、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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