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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靖江盈丰木业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项目(打捆审批)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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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生物质气化炉建设项目
(打捆审批)
***斜桥镇**路*号
**盈丰木业有限公司
**新佳源环保事务所有限公司
**盈丰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炉建设项目位于***斜桥镇**路*号,利用原有厂房****平方米,淘汰原有生物质锅炉,购置、安装破碎机、生物质气化炉、燃气锅炉等备用供热设备*台(套),项目建成后为现有的烘干工段年供应蒸汽*.*万吨。
**盈联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炉建设项目位于***斜桥镇旺桥港路**号,利用原有厂房****平方米,淘汰原有生物质锅炉,购置、安装破碎机、生物质气化炉、燃气锅炉等备用供热设备*台(套),项目建成后为现有的烘干工段年供应蒸汽*.*万吨。
**自然居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炉建设项目位于***斜桥镇旺桥港路**号,利用原有厂房****平方米,淘汰原有生物质锅炉,购置、安装破碎机、生物质气化炉、燃气锅炉等备用供热设备*台(套),项目建成后为现有的烘干工段年供应蒸汽*.**万吨。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破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限值;燃气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软水制备浓水与燃气锅炉定排水回用于现有项目的原木锯切工段。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六)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尿酸储槽、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号),对粉尘治理、脱硝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斜桥镇旺桥港路**号
**盈联木业有限公司
***斜桥镇旺桥港路**号
**自然居木业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 邮箱:***********
四、通讯地址:******阳光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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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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