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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改建(六安叶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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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改建(**叶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
地址:*****南路***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情况
****年*月,***水利局以“六水审〔****〕**号”行政许可同意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吨/天)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的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为***万吨/年,主要污染物COD、NH*-N和TP分别控制为**mg/L、*mg/L、*.*mg/L,尾水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吨/年,NH*-N:**.**吨/年、TP:*.***吨/年。入河排污口位于沿岗河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尾水通过管道进入沿岗河,再经过孙家沟排涝闸进入史河。
二、叶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情况
**叶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叶集化工园区内,纬三路与经八路**西南侧,服务面积约*.**km*,服务范围为:东起经四路,南临香樟大道~纬三路,西接规划经十路,北接规划外环路,设计污水处理量为****吨/天,采用“调节池+气浮池+芬顿流化床+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消毒”的组合工艺,污水处理厂尾水主要污染指标COD、NH*-N、TP、TN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mg/L、*mg/L、*.*mg/L、**mg/L,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一级A标准。
叶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拟不**入河排污口,尾水依托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排放,合并后的入河排污口设计排污量为*****吨/天(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厂一期为*****吨/天,叶集化工园区污水厂为****吨/天)。入河排污口位于沿岗河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N**°**′**″,尾水通过管道进入沿岗河,再经过孙家沟排涝闸进入史河。
三、根据《***水功能区区划》,沿岗河暂未划分水功能区,本次论证的水功能区为史河皖豫缓冲区、史河**上游农业用水区。合并后的入河排污口性质为工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两座污水处理厂尾水满足史河限制纳污总量控制要求。
四、****叶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在入河排污口位置设立明显标志牌,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入河排污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附件: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改建(**叶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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