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东莞市豪泰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分享到:
东莞市豪泰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豪泰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大朗镇洋坑塘村全通路**号*号厂房一楼部分厂房建设单位***豪泰模具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华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豪泰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朗镇洋坑塘村全通路**号*号厂房一楼部分厂房,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为***m*,总建筑面积为***m*。主要从事工模的加工生产,预计年产工模****套、工模样品***套。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 项目工模装配过程中会使用磨床对工件进行打磨,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在打磨工序工位处设置集气装置对打磨工序粉尘进行收集,经收集后经过水喷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打样、移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VOCs计。项目将打样、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与移印工序废气一起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该排气筒不低于**m);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VOCs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VOCs无组织厂界浓度未超过**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NMHC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 项目喷淋用水、冷却用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大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及**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 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打样工序产生的少量塑胶边角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陈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大朗镇政通路*号B栋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