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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龙山度假区、阳坝景区及重点公路沿线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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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为提升青**度假区、阳坝景区及重点公路沿线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政府决定,拟对青**度假区、阳坝景区及重点公路沿线项目规划建设工作进行提级管理,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和美乡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必须坚持系统谋划、科学定位,充分考虑村庄自然特点、历史文脉、**禀赋、发展导向,着力放大生态底色,留住乡韵乡愁,完善配套设施,拓展乡村魅力,体现内在和谐,展示治理效能。严禁大拆大建和“破坏性开发保护”,规划设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建设;规划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二、凡行业主管部门在青**度假区、阳坝景区和重点公路沿线实施的各类项目都要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所在景区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要强化景区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着力实现村庄肌理与建筑群落协调组合,防止以城*风貌的价值偏好导致去乡土化发生,出现类城*化的异化突变,带来乡村风貌的建设性破坏。原则要求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各类项目不予审批通过。
三、重点公路沿线居民建房的布局朝向、建筑风格、色调体量等应尽可能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坚持继承与创新,挖掘各种人文**,尊重地域生态特征,把生态理念、民俗文化融入到项目设计建设中去,努力实现生态、景观、文化的有机融合。对未经审批擅自建房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制止。
四、青**度假区、阳坝景区及重点公路沿线设置的户外广告须经*委宣传部审核,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安全、有序、美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版面的尺寸、底色、图案、内容、形态要尽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设置者应当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牢固、安全、整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批后监管,对违规设置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予以撤除。
五、各乡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创建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新风,摒弃陋习恶习,确保青**度假区、阳坝景区及重点公路沿线视野范围内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涂乱画、无乱堆乱放、无乱采乱挖现象。要推行网格化管理,对乡镇、村组、公路沿线、景区景点、河道水域实行分片包干,拉长整治链条,明确责任主体,促进整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运行。要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商铺、进景区、进工地”主题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各乡镇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定期对辖区实施的各类项目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各行业主管部门查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强化项目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七、青**度假区、阳坝景区及重点公路沿线各类拟建项目原则要求提级审查,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自觉服从**发展大局,以超前的思维理念指导项目规划设计团队高标准策划项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项目规划设计初步意见形成后,要按照有关程序提交*四大班子联席会议集体审议决定,力争所有建成项目都能够满足服务功能、体现地域文化、展示美学效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八、对于涉及违法用地或者严重违反规划进行个人建房的且无法通过整改消除影响的情形,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若逾期未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巡查检查流于形式,缺位失位导致项目违建严重影响总体规划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力、监管执法不到位,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力的,要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上述限制性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本通告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
**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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