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关于对《河南奥申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矿山设备配件生产项目》的批复
分享到: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关于对《河南奥申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矿山设备配件生产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2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新经环表审〔****〕*号
**奥申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世青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杜俊平(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主持编制的《**奥申科技有限公司**矿山设备配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侧标准厂房**大道临街房A*A*栋现有空厂房建设**矿山设备配件生产项目。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废气:下料、焊接、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收集措施收集后共用*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排放。经二次密闭负压收集的聚氨酯熔炼、浇注和熟化废气,经干式纸盒过滤器预除漆雾的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经收集后共用*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排放。漆雾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和***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中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mg/m*限值要求,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中甲苯与二甲苯合计**mg/m*的要求。
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中厂界*.*mg/m*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须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中工业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mg/m*、二甲苯*.*mg/m*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执行,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装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t/a、VOCs:*.****t/a、COD*.****t/a、NH*-N*.****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年*月**日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 1+1大厦2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