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拟对天台创合橡塑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橡胶杂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分享到:
拟对天台创合橡塑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橡胶杂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2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天行审环建示[****]**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审批局拟对**创合橡塑有限公司年产***吨橡胶杂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吨橡胶杂件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洪畴镇洪三工业区红石梁工业园*幢***室三楼
三、建设单位:**创合橡塑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年产***吨橡胶杂件。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
环境
DA***
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
开炼机**板硫化机等设备均设置围挡,仅保留操作工位,同时在开炼机**板硫化机等设备出口处上方设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进行集气;
硫化废气收集采用联动装置,硫化机开模时自动打开集气阀门,设备停运或硫化工作时,阀门自动关闭;
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m高的排气筒排放。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地表水
环境
DW***
CODCr、
NH*-N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N、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污水厂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中的表*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A标准。

环境
生产车间
噪声
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
电磁
辐射
/
/
/
/
固体
废物
一般工业固边角料和次品,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信息发布单位:***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年*月**日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