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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7日拟作出的合江县长江流域(大小桥河)水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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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长江流域(大小桥河)水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唐烯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符阳街道符阳路***号*****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长江流域(大小桥河)水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省******大桥镇
***临港工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态缓冲带工程*****m、人工湿地****m*,以及临时、公用、环保等配套工程。
*、施工废水、清障土石方渗滤液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域附近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进入*政污水管网。
*、合理布设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及时洒水降尘、清扫道路,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通过采用定时喷洒生石灰、除臭剂除臭处理、清障土石方堆场干化后及时清运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对外环境的影响。
*、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加强现场施工车辆噪声管理,选用先进低噪设备、采用隔音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噪声扰民。
*、建筑垃圾分类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转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合法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清障土石方晾晒干化后外运至指定弃土场。
*、严禁将废水直接灌入土壤,做好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围堰、渗滤液收集系统等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尽快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加强对施工单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绿化管理,加强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和绿化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按事故风险防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污水收集处置措施和过程管理,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保证环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和环保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进行完善,确保达标排放和不扰民,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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