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江西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13000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分享到:
江西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13000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1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上公示内容
**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高新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余高环审字[****]**号等要求进行验收公示!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为间接冷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检修时的冷却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政污水管网;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标准及**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最严标准限值后经*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排入袁河。
(二)废气
本项目一期废气主要为*#厂房产生的粉碎、整形分级、混合、筛分废气和包覆(反应釜)产生的废气,以及物料转移粉尘及沥青加热挥发的恶臭。①破碎、整形分级、混合、筛分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根**m排气筒达标排放;②包覆反应釜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根**m排气筒达标排放。③物料转运粉尘及沥青加热恶臭废气经采取加强物料包装袋密封性、控制车速、轻取轻放、吸尘器清扫、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整形机、真空泵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和设置隔声操作间等,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局并经距离衰减,最大程度减少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固废
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地面收集粉尘、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包装袋、废分子筛分类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焦油、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本项目固废零排放,本项目建*处一般固废区**m*,建危险废物间**m*,危废间铺设环氧树脂进行防渗漏。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对环境无影响。
**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吨)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数据表**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符合验收要求,我公司认为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个工作日,如对本项目验收存在意见,请在公示期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黄霞,联系电话:***********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
附件*: 备案稿--**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人造石墨负析材料(一期年产*****吨)项目验收报告书.pdf **.* MB , 下载次数*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