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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表[2024]08号关于《河南邦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玻璃钢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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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邦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张清(资格证书编号:********************)编制的《**邦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玻璃钢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在**省******合河乡石村合西线**,建设**邦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玻璃钢复合材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吨玻璃钢复合材料。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废气:投料、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投料、搅拌、注胶、浸胶、缠绕、拉挤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经负压收集后,通入*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治理,尾气经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所有合成树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mg/m*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工业企业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mg/m*的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不饱和聚酯树脂苯乙烯排放浓度**mg/m*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所有合成树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排放量不高于*.*kg/t产品的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及A级绩效要求全过程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不高于*.*mg/m*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mg/m*的限值要求;厂界苯乙烯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苯乙烯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不高于*.*mg/m*的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不高于*.*mg/m*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其他行业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不高于*.*mg/m*的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处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t/a、VOCs*.****t/a。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验收信息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生态环境局***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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