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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关于《安徽海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办复[202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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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海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办复[2024]29号)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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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海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海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国道滁东段***号,租赁**韬雅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m*,总投资****万元,项目购置混合机、挤出机、压片机、研磨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年产****吨环保新材料。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收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投料、上料、喷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磨粉、筛分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固化、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和表*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相关限值。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中相关标准后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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