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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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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次性拖鞋底项目
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兴达路**号
**领航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加工一次性塑料拖鞋鞋底****万双的生产能力。
**卓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经济开发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执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公兴河。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有投料、混料、出片、切片工序产生的废气、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危废间废气。投料、混料、出片、切片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m高排气筒(DA***)”处理后排放。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m高排气筒(DA***)”处理排放。危废间废气通过密闭空间通风口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m高排气筒(DA***)”处理后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表*标准限值;氨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表*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于密闭式炼塑机、二滚机、下料机、搅料机、削片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内,定期外售给废旧**回收公司,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为危险废物,委托**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年*月*日修正)。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及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号)要求。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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