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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关于湖北通城大溪国家湿地公园2022年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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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通城大溪国家湿地公园2022年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3〕27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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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大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大溪国家湿地公园****年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书》和专家评估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四庄乡东北部,湿地公园规划范围总面积***.**公顷,含湿地面积***.**公顷,湿地率达**.**%。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湿地保护工程、湿地修复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和科普宣教工程。湿地保护工程包括确界立标、管护站建设、巡护码头建设、瞭望塔建设、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生态停车场、巡护道路建设;湿地修复工程包括消涨带修复、栖息地营造、水生植物多样性恢复和滩涂湿地驳岸修复;科研监测工程包括本底调查、湿地生态系统动态监测、湿地监测站点建设和科研监测设备购置;科普宣教工程包括**宣传标识牌、制作宣传资料和购置宣教设备。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大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将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减少水体扰动,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开展生态跟踪监测,落实生态恢复相关措施。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各类施工场所应远离地表水体布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的旱厕收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用作农肥,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施工中落实场地周边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管理,禁止使用非编码或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夜间尽量减少施工或运输。按《报告书》要求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区域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噪声限值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开展有危险废物产生的机械维修等作业。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废物料应集中堆放,土方及时回填,其他垃圾及时清运,交有关单位进行相关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项目施工期水质监测和水生态监测,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最大限度减缓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三、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年内有效。《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重新报审。
六、请***生态环境局***分局做好该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现场监督检查。
七、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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