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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10kV中元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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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穗环管影(增)〔****〕***号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局:
  你单位报送的《***kV中元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中新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kV中元变电站,采用全户内GIS式布置,本期**#*、#*主变压器,容量*×**MVA,无功补偿装置*×*×*Mvar电容器。(*)*****kV输电线路*回,分别T接至规划***kV教育城~凤岗~朱村线路(现状***kV朱福线)和规划***kV宁西~余庄~中新~教育城线路(现状***kV宁中乙线)。其中*****kV中元T接教育城~凤岗~朱村输电线路路径长约*.**km(其中架空线路长约*.**km,电缆线路长约*.**km);*****kV中元T接宁西~余庄~中新~教育城输电线路路径长约*.**km(其中架空线路长约*.**km,电缆线路长约*.**k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中大环技〔****〕***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开展环境监理,加强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提出环保监督要求。
  (二)施工期项目产生的扬尘应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治“*个***%”管理标准细化措施》,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施工期项目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要求。营运期项目变电站及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 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项目不设置营地,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营运期项目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竹园路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营运期项目变电站厂界及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的要求。
  (六)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八)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五、如您对本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政府(地址:******小北路***号金和大厦*楼*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也可向**省生态环境厅(地址:*****西路***号,电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号)的规定,自****年*月*日起*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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