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乐平市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轻质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分享到:
乐平市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轻质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轻质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观音泉路**号
邮编:******????????????????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轻质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工业园
环评机构:
**泽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工业园。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石英砂污泥、粘土、粉煤灰等一般固废,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进行烘干后可作为水泥、砖瓦、轻集料等相关行业的原料。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物料堆场、车间、仓库采取封闭措施;污泥暂存产生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经生物除臭塔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限值后高空排放;烘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 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 * 标准;物料在烘干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 相关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园区一期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一级 A 标准后外排**河。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强化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年修订)第二十条“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相关规定。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危险废物生产、贮存的各类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防溢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杨范工业园,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依据《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办法》,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项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