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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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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箱:***********
通讯地址:*******秦东门大街**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连接线工程
*********东部,东延段:起于凌洲东路与科苑路平**东侧,止于花果山大道;南延段起于凌洲东路与科苑路平**南侧,止于规划****侧;渠化改造:科苑路(**路—**路)沿线路口
****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分为东延段、南延段及渠化改造。东延段:起于凌洲东路与科苑路平**东侧,止于花果山大道,路线长度约*.**km;南延段:起于凌洲东路与科苑路平**南侧,止于规划****侧,路线长度约*.***km;渠化改造:科苑路(**路—**路)沿线路口(科苑路与**路交叉口、科苑路与**路交叉口、科苑路与***路交叉口、科苑路与建设东路交叉口、科苑路与**东路交叉口)。项目主路高架采用城*快速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km/h。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统一规则堆放,采取定期洒水、防尘网覆盖、湿法作业、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合理安排沥青铺设时间,尽可能减轻沥青烟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项目不设置专门的弃土场,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及沥青全部外购,不设置临时混凝土搅拌站、预制场及沥青搅拌站。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污染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
(二)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等;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区域配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施工场地内设置足够量沉淀池、隔油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等措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工艺,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禁止夜间(**:**-次日*:**)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运营期间,你单位应根据交通噪声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采取铺设低噪声沥青路面、加强绿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保证道路沿线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及所保证的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中使用功能的限制要求。
同时,项目需预留充足的污染防治资金,并建立噪声跟踪监测制度,定期监测环境敏感点,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化。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废,需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种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必须按要求规范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五)加强生态保护及日常环境管理,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生态恢复和保护。
*
瀛洲南路改造及南延工程(一期)
**枢纽节点起于迎宾大道平**,上跨长深高速,下穿连霍高速后,向南至瑞海路平**(K*+***~K*+***);****互通节点起于跨***国道桥梁北侧,向南至****互通收费广场前(K*+***~K*+***)
****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枢纽节点起于迎宾大道平**,上跨长深高速,下穿连霍高速后,向南至瑞海路平**(K*+***~K*+***);****互通节点起于跨 *** 国道桥梁北侧,向南至****互通收费广场前(K*+***~K*+***)。瀛洲南路改造及南延工程(一期)全长约*.**公里,项目**枢纽节点对现有桥梁拆除重建,现有道路拼宽,道路东侧** DN*** 雨水管 *.**km等;****互通节点对现有道路和 G*** 国道跨 G** 长深高速大桥拼宽,**上跨 ***国道大桥和部分地面道路,道路两侧**雨水边沟 *.**km,污水管网废除** *.**km,**涵洞 * 道,改造及拼宽涵洞 * 道等。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统一规则堆放,采取定期洒水、防尘网覆盖、湿法作业、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合理安排沥青铺设时间,尽可能减轻沥青烟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项目不设置专门的弃土场,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及沥青全部外购,不设置临时混凝土搅拌站、预制场及沥青搅拌站。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污染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
(二)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等;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区域配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施工场地内设置足够量沉淀池、隔油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等措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工艺,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禁止夜间(**:**-次日*:**)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运营期间,你单位应根据交通噪声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采取铺设低噪声沥青路面、加强绿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保证道路沿线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及所保证的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中使用功能的限制要求。
同时,项目需预留充足的污染防治资金,并建立噪声跟踪监测制度,定期监测环境敏感点,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化。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废,需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种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必须按要求规范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五)加强生态保护及日常环境管理,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生态恢复和保护。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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