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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关于《新乡市昌盛实业有限公司增加一台燃气备用锅炉接入原蒸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获环监[2023]13号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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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获环监[****]**号
***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昌盛实业有限公司增加一台燃气备用锅炉接入原蒸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昌盛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邓胜楠编制完成的《***昌盛实业有限公司增加一台燃气备用锅炉接入原蒸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事项已在***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在**省******史庄镇仁爱路中段**建设增加一台燃气备用锅炉接入原蒸染生产线项目。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并按照《**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涉锅炉企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废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管网进入***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该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水水质标准要求。
*、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低氮技术+*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要求。
*、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t/a、氨氮*.****t/a;颗粒物*.****t/a、SO**.****t/a、NOx*.****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环境保护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年,如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年**月*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北干道与**路交叉路*民中心邮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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