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关于芜湖宠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芜湖宠康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分享到:
关于芜湖宠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芜湖宠康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宠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宠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宠康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动物诊疗许可证号:皖芜弋动诊字〔****〕第***号)收悉。项目位于**省***弋江区南瑞街道南瑞**荷夏园*#楼**号门面,建设内容为: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住院室最大容纳宠物**只/d,门诊最大流量****只/a,预计宠物手术量为***只/a。结合分局预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宠物医疗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化粪池,通过*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其中运输医疗废物的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请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Q*R*L**)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抄送: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波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地址:查看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