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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风旭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体育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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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关于***风旭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体育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号
***风旭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环保管家(**)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风旭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体育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樊村镇宋村扶贫车间内,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租赁车间内**年产鼻托***万个、边扣***万个、泳镜片***万副、泳镜盒***万个、泳帽**.*万个、蛙鞋**.*万双的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三、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注塑成型工序、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汇入*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A级排放建议值,并同时满足**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相关要求;热压成型、丝印、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进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应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橡胶制品企业A级排放建议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表*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相关要求。
*、落实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宋村村委会公共厕所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编织机、订钉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催化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定期外售;废催化剂由供应厂家加收;废液压油、含油墨废抹布、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的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及我*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年*月**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文明东路*号***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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