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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9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鹏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10万吨破碎粉碎尾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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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受理并拟批准**鹏科再生**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万吨破碎粉碎尾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鹏科再生**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万吨破碎粉碎尾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月**日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鹏科再生**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万吨破碎粉碎尾料项目
建设地点
**省******李集镇工业路*号
建设单位
**鹏科再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沁园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年*月**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鹏科再生**有限公司投资****万元在**省******李集镇工业路*号,租赁厂房*****平方米依托***李集镇现有供配电、给水等配套设施,建设“**鹏科再生**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万吨破碎粉碎尾料项目”。项目现已取得**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李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李集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同时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尾水排入圩河,最终汇入潼河,用于沿途农田灌溉。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尾料筛分、风选、磁选、涡电流分选、不锈钢分选工序设备上方均设置集气罩,粉尘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再经共用的*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个**米高排气筒(DA***)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房设备密闭性、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喷淋降尘、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外**m范围,范围内禁止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泥粉、微粉、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音罩、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危废暂存库、化学品库等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公示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鹏科再生**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万吨破碎粉碎尾料项目环评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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