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关于拟对坞根至新建坞根污水厂污水输送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5月30日)
分享到:
关于拟对坞根至新建坞根污水厂污水输送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5月30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关于拟对坞根至**坞根污水厂污水输送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年*月**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坞根至**坞根污水厂污水输送工程
**省******坞根镇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DN***压力管****m,DN***套管**m,改造提升泵池一座。**管线起自坞根老污水处理厂,终点为**坞根污水处理厂,将坞根污水处理厂(老厂)收集的污水经过泵站提升后排入**坞根污水处理厂,并收集沿线的村庄污水。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废气: ①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
②在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③垃圾、渣土要及时清运,超过*天以上的渣土堆、裸地应该使用防尘布覆盖或固化等方式防尘。
④运土卡车要求密封完好无泄漏,装载时不宜过满。
⑤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废水:①泥浆废水经移动式泥浆中转池收集运至泥浆机械固化厂固化处理;施工机械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抽运至坞根污水处理厂(老厂)处理后排放。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抽运至坞根老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有关要求。
②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
③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④对泵池改造施工点和定向钻作业点K*+***.***做好相应降噪隔声措施。
固废:①施工单位应对建筑、设施废物进行分检,回收可利用部分,对不能利用的应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委托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资质的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③余方、钻渣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单位运至***松门**门塘消纳场消纳处置。
④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态:①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保护好现有耕地和树木。
②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
③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和复垦。
④针对施工范围内涉及到的植被尽量采取避让和移植,不得随意砍伐,缺需砍伐的,需与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⑤做好基本农田的复垦工作。
营运期:
废气:在回转式格栅及螺旋输送压榨机部分加钢化玻璃臭气收集罩,臭气经FRP臭气收集管接至坞根老污水处理厂现有生物除臭系统净化后通过**m排气筒排放。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格栅渣定点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 *月*日(*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生态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街道**大道***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