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沁阳市海世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分享到:
沁阳市海世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8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海世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文号 焦环审[****]*号.doc 审批日期 ****-**-** 办理部门 行政事项服务科 办件状态 办结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焦环审〔****〕*号
***生态环境局
关于***海世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产品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海世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报送的由**启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海世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已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能源化工亚园区,在现有厂区内,在现有*条氯化石蜡备用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扩建,生产规模为年产氯代碳酸乙烯酯*****吨,同时副产盐酸(**%)*****.**吨、次氯酸钠(有效氯约*%)***.**吨。
二、《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废气。对各废气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各项废气经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气中各污染因子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标准要求。
加强各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环节的管理和控制,通过物料储存、运输、生产过程全过程控制措施,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优先回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盐酸吸收系统补水,本次项目无废水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RO膜,由厂家更换后回收,不在厂区贮存。
(四)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厂区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项目建成后,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气:氯气*.****t/a、氯化氢 *.****t/a。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气:氯气*.***t/a、氯化氢 *.***t/a。投产之前,按照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和管理要求执行。
五、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六、工程竣工后要按照规定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七、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重新报我局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报批。
****年*月**日
抄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固废辐射环境技术中心,***生态环境局**分局,**启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