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1602破3号河南研材智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1日 | 标签:
160717962
chanquanjiaoyi
;河南省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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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研材智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研材智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公告
**研材智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经强制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年*月**日,经****级人民法院作出(****)豫**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久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经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又作出(****)豫**破申**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由******人民法院审理。****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豫****破*号决定书,指定**锦实律师事务所担任**研材智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赵亚楠。
现就**研材智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研材智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
二、申报地点:**省********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昌建新世界C座**楼****办公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赵律师:***********,陈律师:***********。
三、债权申报示范文本可与管理人联系获取。
四、申报注意事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从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受偿。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研材智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研材智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研材智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