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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赣0922破2号管理人报酬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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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海涵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提请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海涵破管第**号
***人民法院:
本管理人接受贵院指定后,初步确定了《管理人报酬方案》,现提请贵院审查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如下:
一、管理人报酬比例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政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在减除担保价值之后的可分配金额确定管理人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部分,在**%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以下确定。
管理人的报酬金额按上述标准计算后减半收取,最终金额由***人民法院确定。
管理人为执行职务而支出的工作经费不包含在上述报酬内。
二、管理人报酬收取时间
本方案确定管理人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收取时间为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一次性提取。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请贵院予以确定。
**海涵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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