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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利民路迷阳.尚舍(农家乐)征集合作方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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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攀莲镇利民路迷阳.尚舍(农家乐)征集**方 *******攀莲镇利民路迷阳.尚舍(农家乐)征集**方 DSCQ*************** *,***,*** 元/年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否 ****-**-** 否 标的基本信息 一、本次**标的位于***攀莲镇**新区,共计*栋主体建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中的附*号楼为地下机房,其余*栋建筑均处于出租使用状态,开设了酒店、超*、幼儿园、烧烤店、药店等,有***平米商铺空置。此外,项目内还有**个停车位可供使用。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意向**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为*万元,延时报价周期为***秒。 征集方简况 征集方基本情况 ****迷阳商贸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 *** ***攀莲镇**路**-*号 毛淑军 *,*** 万人民币 租赁业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级国资委监管 ****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钒钛园区金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决议 ****钒钛园区金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纪要 ****-**-** / 交易条件与**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元/年 —— 一、**方须在成交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方签订《**协议》 二、**方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固定收益金。 三、收益金由征集方、**方场外自行结算。 一、**方须承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法律法规**府有关规定,同时不影响他人的合法利益。 二、**方须承诺,在经营期间,未经征集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所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用途。 三、**方须承诺,经营期间,**方可将项目所辖范围内房产和设施租给其他的第三方经营使用,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经营的剩余期限。 四、**方须承诺,不扩大使用区域,不转让、抵押或变卖征集方所属的任何资产。 五、**方须承诺,在经营期内,自觉遵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不得在项目所辖范围内经营国家禁止的商品和有违法、违规行为。 六、**方须承诺,若需对项目所辖范围内的房产及设备进行装修或作提高使用性能的局部改造,应当事先将装修或改造方案书面报送征集方批准。 七、**方须严格遵守《**协议》 及其他相关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方资格条件 一、**方报名时应具备的条件 *.**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方应在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保证金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二、意向**方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方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意向承租方须将上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后提供,查询时间应在意向**方提交报名材料前*个工作日内)。 一、**方式及要求 *. 本次**项目为征集方下辖迷阳.尚舍范围内所有商铺、停车场等资产,采取引入**方运营模式。**运营期间,由**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改变现有业态。运营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电话费、房产设备维护费、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与项目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税、费均由**方承担。如产生装修等费用及所有投入均由**方承担; *.项目**期限:经双方办理正式的书面交接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年**月**日为止。期满**协议终止。 *.**方必须在征集方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包括销售:矿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服装、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涉及行政许可的除外)、仪器仪表、金属材料、汽车配件、化妆品、润滑油、玻璃制品、通信器材、摩托车配件;餐饮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征集方收益方式 *.征集方每年向**方收取固定收益金。自第二年起,每年固定收益金在上年基础上浮**万元。若成交时间距离****年**月**日未满一年,则首年固定收益金按照成交价÷**×签约实际月份数计算收取,即成交价÷**×签约实际月份数(含签约时间当月)。 *.固定收益金按季度进行支付,按照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每期收益在前期限届满后十日内支付下期收益。 一、本次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的情形。 二、本次标的以现状进行移交,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一致的,以公告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和交易价格。 三、部分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成交后,由**方自行负责清场工作,由此所产生所有后果及一切费用均由**方承担,征集方概不负责。 四、成交后,**方不得改变标的现有业态。 五、意向**方须在报名前对标的实际面积、现状、水电、通信、证照办理、标的资产移交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实地勘查。意向**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成交后,**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协议》、支付收益金,否则视为违约。 六、**期间,**方违反《**协议》的,征集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剩余**期内的收益金均不予退还,**方给征集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征集方有权追偿。 七、本次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征集方和**方各自承担。 八、征集方在收到收益金后按规定向**方出具相关票据。 九、其他事项详见《**协议》(样本)、《资产明细表》。 十、项目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 保证金条款 ** 万元 ——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 中信银行**分行 ******************* 一、确认**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方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为**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协议》及征集方的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方。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方或**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征集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方或**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征集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征集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方或**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方被确认为**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方或**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征集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方经本所确认为**方后,**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协议》; *.《**协议》签订后,**方未按约定支付首期固定收益金; *.意向**方或**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方或**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征集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方和征集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征集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征集方案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尹桐宁 *********** 李毅 ***********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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