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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鲁0112破5号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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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通知书
**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年*月**日,******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鲁****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年*月*日,******人民法院根据**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作出(****)鲁****破*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于****年*月**日作出(****)鲁****破*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为保证破产重整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受法院的委托,特就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地址和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期限:各债权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申报地址:**省******唐城小区北门西**米沿街商铺***室。
联系人:周律师 ***********;刘律师 ***********
现场申报时间:工作日**:**-**:**;**:**-**:**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定于****年*月*日*时**分采取网络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年*月*日之前可根据短信通知的账户和密码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进入“网上服务”→“债权人会议”模块,点击确认网上参会,查看相关文档。会议召开当日请再次登陆系统,点击进入会议,通过网络参会并投票表决。相关网络债权人会议须知,请登录公共邮箱查看,亦可咨询管理人电话。
三、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表》、《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申报人可以另行附页向管理人提交申报内容的具体说明。
*.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系自然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
*.债权发生事实及数额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借款合同、购销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书以及入库单、票据、进账单、对账单等履行凭证复印件,以及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证明材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如有担保,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以及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备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如涉及诉讼或仲裁,则须提供诉讼、仲裁有关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的复印件;如已申请执行,则须提供证明已申请执行的有关文书(执行受理通知书或民事裁定书等)的复印件;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及金额的其他材料。
债权申报资料电子版获取方式:添加微信号***********(电话同号)下载;登录管理人公共邮箱下载(账号:***********密码:Hcqs******)。
四、申报债权注意事项
*.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无须重复申报。
*.债权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申报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债权申报时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其计算到破产受理日即****年*月**日为止。申报债权时未申报应付利息和违约金的,推定其放弃申报。
*.债权申报通知书的寄送不构成管理人对无效债权的重新确认,也不导致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等法律后果。
*.现场申报债权的,申报人须携带原件供核对;非现场申报债权的,申报人应书面承诺其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并在其提交的复印件上由申报人签名或盖章。
五、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本通知书只是针对申报人申报债权时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文本中加粗字体请债权人予以合理关注。本通知书不视为出具给申报人的法律意见。
*.申报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鲁****破*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鲁****破*号之一决定书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鲁****破*号之一决定书.pdf 下载 (****)鲁****破*号之一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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