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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3201破2号和田市金龙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伊力其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查债权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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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核查债权的说明
***金龙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及***伊力其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债权人:
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核查债权就是通过对债权的审查、核实,查证债权是否成立,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据此确定债权人参与破产清偿的资格。但核查债权不等同于确认债权,核查债权只是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有异议的提出理由,由对方予以证明,而对异议的确认以及纠纷的诉讼解决职责最终由人民法院行使,故债权核查不通过表决方式进行。现将本次公示核查债权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本次公示核查前,管理人已受理债权申报***笔,其中有*笔撤回债权申报,实际共计受理***笔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共计***,***,***.**元(其中金龙公司***笔,其中*笔撤回债权申报,实际受理***笔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元;伊力其公司***笔,其中*笔撤回债权申报,实际受理***笔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元)。
一、已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部分
在本次公示核查前,管理人将已经审查完毕的***笔债权分别于****年*月**日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年**月**日提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第一次公示核查、****年**月**日提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第二次公示核查、****年*月*日提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次公示核查,并特别提示异议期限。在第三次公示核查异议期内,债务人、债权人均无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之规定,管理人将已认可的***笔无异议债权分别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其中税收债权*笔,普通债权***笔(包括劣后债权*笔)。***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对上述已认可***笔无异议债权予以确认。
二、本次公示核查的部分
本次公示核查的债权包括:第三次公示核查债权期间新申报债权*笔、第三次公示核查债权后新申报债权*笔,共计*笔。
目前上述*笔债权管理人均已审查完毕,审查予以认可债权*笔,审查确认债权金额***,***.**元,均为普通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管理人现将上述*笔债权进行公示核查。
为便于本次公示核查债权,管理人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将申报债权登记造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编制《***金龙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伊力其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破产债权表(五)》,本次公示核查债权的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六条第三款“债权表、债权申报登记册及债权申报材料在破产期间由管理人保管,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职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之规定,债权人及债务人有权查阅管理人保管的债权表、申报登记及审查等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之规定,债权人如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说明理由或法律依据,管理人将进行复核,并在****年*月**日前出具复核意见。
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如对管理人复核意见仍持有异议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九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将被异议债权人列为被告。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有异议的,应将被异议债权人列为被告;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本人债权有异议的,应将债务人列为被告。对同一笔债权存在多个异议人,其他异议人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当事人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应遵循上述法律规定。
***金龙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伊力其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无异议部分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之规定,管理人将提请***人民法院裁定予以确认。
特此说明。
***金龙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伊力其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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