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1391破8号关于宿迁市东涛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 标签:
159713505
chanquanjiaoyi
;沭阳县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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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东涛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根据**金宏气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年* 月**日裁定受理***东涛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天帆(**)律师事务所为***东涛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年* 月*日前,向管理人**天帆(**)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申报地址:**省******路***号*楼;联系人:周纪昕,联系电话: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年*月**日上午*:**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三楼第八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开会形式、会议地点可能会根据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管理人将提前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