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2024)赣0192破3号(2024)赣0192破3号南昌市丹凤轩餐饮策划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督促职工债权申报的通知
分享到:
(2024)赣0192破3号(2024)赣0192破3号南昌市丹凤轩餐饮策划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督促职工债权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3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轩餐饮策划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督促职工债权申报的通知 (****)**轩破管字第***号 ****年*月**日,**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赣****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轩餐饮策划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月**日指定**秦风律师事务所担任*****轩餐饮策划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吴琳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为维护**轩职工合法权益,请各位与**轩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于****年*月*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能证明与**轩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报名表、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可以证明自己或同事与**轩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类证据材料,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因**轩目前尚未提供职工档案等资料,管理人将依据各位职工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轩之后提交的材料和管理人依职权调取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确认各位职工的债权,如职工本人不能提供或者逾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依据现有资料也无法查实职工信息的,将不予确认该职工与**轩之间的劳动关系,所造成的损失将由职工个人承担。 特此通知! 管理人地址:**省***红谷滩区世贸路***号远帆大厦A座**楼**秦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叶律师***********;罗律师*********** *****轩餐饮策划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