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冀0408强清12号永年县焱鑫废旧金属熔炼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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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quanjiaoyi
;丛台区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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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焱鑫废旧金属熔炼有限公司清算组 ***焱鑫废旧金属熔炼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省*****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区*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焱鑫废旧金属熔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焱鑫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博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焱鑫废旧金属熔炼有限公司清算组,郭永生为清算组负责人。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焱鑫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焱鑫废旧金属熔炼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人民东路***号,魏律师,电话:***********)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二、焱鑫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焱鑫废旧金属熔炼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焱鑫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焱鑫废旧金属熔炼有限公司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与公司有关的资料。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应对企业债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焱鑫废旧金属熔炼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