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2021)湘01破2号(2021)湘01破2-2号民事裁定书
分享到:
(2021)湘01破2号(2021)湘01破2-2号民事裁定书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省翔飞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省****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湘**破*-*号
申请人:黄新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省******黄兴中路***号B栋***房。
申请人:胡丽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省******黄兴中路***号B栋***房。
两申请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理治,**融城律师
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省翔飞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
省******白箬铺镇白箬铺村*******幢***房。
诉讼代表人:王玉莲,系**省翔飞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管理人负责人。
****年**月**日,本院根据刘建良申请,裁定受理**省翔飞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飞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翔飞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年*月**日,翔飞公司股东黄新辉、胡丽华以翔飞公司具备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本院申请对翔飞公司进行重整。本院于****年*月**日召开听证会,黄新辉、胡丽华及其代理人、翔飞公
司、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参加听证。
本院查明:翔飞公司于****年**月**日经**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登记设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省******白箬铺镇
—*—
白箬铺村*******幢***房,法定代表人为周菊连,注册资本壹亿零壹佰万元整。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置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管理;投资咨询;项目管理咨询;灯饰、道路灯、通信铁塔、交通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太阳能、LED、电子产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及安装;机械设备加工与生产;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研发与利用。(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务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黄新辉、胡丽华系翔飞公司持股股东,黄新辉持股比例为**.*%,胡丽华持股比例为**.*%。
截至****年*月*日止,共有**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元,其中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债权金额为*********.**元,主张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优先受偿债权金额为*********.**元,申报的税款债权金额为*******.**元,普通债权申报金额为*********.**元。截至目前,管理人共计认定债权**家,认定债权总额为*********.**元,待认定*家,待认定债权金额为*******.**元。认定债权中,认定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家,认定金额为********.**元;认定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家,认定金额为********.**元;认定税款债权*家,认定金额为*******.**元;认定普通债权**家,认定金额为*********.*元(普通债权中*家认定了两种债权性质)。经管理人调查,翔飞公司**位职工享有职工债权******元。
经管理人调查,翔飞公司名下有望变更国用(****)第
****号、望变更国用(****)第****号、望变更国用(****)
第****号、望变更国用(****)第***号、望变更国用(****)第***号、望变更国用(****)第***号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栋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室内物品、设备、绿化等资产,根据**公信致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出具公信法字【****】第*** 号《价 格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翔飞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室内物品、设备、绿化评估价格为:*********元。
听证会上及会后,马根强、刘建良、**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家债权人表达关于支持翔飞公司进行重整的意见,**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位债权人不同意翔飞公司进行重整。黄新辉、胡丽华向本院提交了重整方案草案,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提交了投资意向函,**中交建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意向投资人提交了投资意向书。翔飞公司管理人在听证时亦表达了支持对翔飞公司进行重整的意见。
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
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
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黄新辉、胡丽华作为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提出对翔飞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案中,翔飞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室内物品、设备、绿化评估价格为*********元,具有一定的经营使用价值。翔飞公司的部分债权人支持重整,且有意向投资人愿意担任重整投资人,故翔飞公司具备重整价值且具备重整的可行性。
综上,黄新辉、胡丽华申请对翔飞公司进行重整,主体适格,且翔飞公司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对黄新辉、胡丽华的申请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自****年*月**日起对**省翔飞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进行重整。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审判长赵康宁
审判 员 旷学瑛
审判 员刘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梁盼
书 记 员赵翔
—*—
附件 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pdf 下载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