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2024)闽0122破5号负有清算义务人员通知书
分享到:
(2024)闽0122破5号负有清算义务人员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管理人
通 知 书
(****)宝泰破管字第*号
**宝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王幼容、林少海及负有清算义务人员: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宝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于****年*月*日指定**新世通律师事务所担任**宝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你们对**宝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有清算义务。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你们应向管理人提交你掌握的关于**宝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证件、印章、财产、账册、合同等所有资料。并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以及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若你们怠于履行上述义务,致**宝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完整清算的,债权人可另行提起诉讼要求你们对**宝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通知
**宝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二四年五月九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