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492破3号常州市华立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8日 | 标签:
160473019
chanquanjiaoyi
;常州市
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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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华立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华立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
(****)华立破管字第****号
占有使用人***华立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东来)/***逸飞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庆平)/**鑫泰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婷)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下统称贵方):
**省***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开法院)于****年*月**日依法作出(****)****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立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月**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乐天律师事务所、**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华立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华立公司名下尚有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被相关单位占有使用,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为了有效防范环境污染、消防安全等隐患或/和瑕疵或/和事故发生,为了确保破产处置工作安全、高效、顺利推进,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向目前实际使用华立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实际使用人)下发本通知,内容如下:
一、目前使用华立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实际使用人系自身所使用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对应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的相关方针、政策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二、实际使用人应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加强值班值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有效管控和化解安全风险,并形成工作台账。
三、对于涉及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使用人,应主动向管理人、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工作,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继续经营或财产管理、处置应遵守国家、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应依法申报。
四、涉及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实际使用人,应在收到本通知**日内通知管理人,管理人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的规定,聘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五、各实际使用人应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要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管理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六、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于**。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未履职尽责的,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管理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如责任单位和个人发生违反安全生产、违反消防安全、环境污染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其承担,同时法院和管理人将依法移送**、*监、应急、环保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刑事犯罪,将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人联系地址:**省******龙锦路****-*号**楼**乐天律师事务所孙敏瑞***********陈文婷***********。
***华立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抄送:**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桥镇人民政府、********桥镇**村民委员会、*****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派出所
附件 ****号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华立厂房实际使用人.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