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渝05强清30号重庆元臻汽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 标签:
154990688
chanquanjiaoyi
;重庆市
2024.03.20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渝**清申*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臻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臻汽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臻汽车进出口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渝**强清**号决定书,指定**石松律师事务所担任元臻汽车进出口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元臻汽车进出口公司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材料(申报地址 *****区兴龙大道***号协信中心**幢**层,联系人 杨景 ***********、田一鹏***********)。
元臻汽车进出口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元臻汽车进出口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其他经营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薄等资料。若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人民法院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相关义务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臻汽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