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破106号李龙宝案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 | 标签:
157488097
chanquanjiaoyi
;深圳市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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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李龙宝破产管理人
**省****级人民法院
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粤 **破 ***号(个**)
债务人李龙宝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 ****年 *月 * 日受理李龙宝的重整申请,并作出限制消费行为决定,李龙宝自即日起至解除限制消费行为之日止,除确因生活和工作需要,经人民法院同意外,不得有违反该决定的消费行为(李龙宝被限制的消费行为附后)。依照《**经济特区个人破
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李龙宝,公民身份号码 ****************;
(二)管理人**华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胡隽,联系人陈毅,联系地址******深南大道 ****号**中旅大厦 **-**层**华商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
(三)管理人办理重整事务线上平台:债权人、债务人可以登录***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网站平台进入,具体事宜可联系管理人;
(四)债权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 ****年*月**日止,债权人可以在“**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或者“深破茧”小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年*月**日上午 *时**分,****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方式为现场召开,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线上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现场、线上平台发表的意见均为有效意见,所作出的表决一并计入表决额;
(六)债务人不得向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属于债务人正常生活、工作所必需或者经人民法院、管理人许可的除外,具体事宜可联系管理人。
如知悉债务人未如实申报财产、债务状况,或者存在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等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可以向本院反映(提交材料方式为:*.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移动微法院”,进入“地方特色”,点击“个人破产”进入“深破茧”平台,选择“材料提交”,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异议材料”提交;*.电脑搜索“**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 在首页“网上服务”栏目选择“提交材料”,按照提示登录“深破茧”平台,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异议材料”提交)。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自即日起至本院作出解除限制债务人行为的决定之日止,除确因生活和工作需要,经人民法院同意外,李龙宝不得有下列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或者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二)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以及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机动车辆;
(四)**、扩建、装修房屋;
(五)供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六)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七)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八)其他非生活或者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附件 破产受理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