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
付费方式
|
会员中心
帮助中心
使用帮助
关于我们
联系客服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导航
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变更公告
中标公告
采购信息
用户发布
项目信息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备案项目
企业
采购业主
招标机构
供应商
企业建站
行业报告
资讯
展会动态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项目动态
商机
|
招标
|
项目
|
资讯
|
用户发布
|
企业
电话:400-699-1888
高级搜索
搜索风云榜
幕墙
设计
蝶阀
电梯
车床
印刷机
灌装设备
病床
手术室
火电
变压器
开关柜
耳标
加药装置
二维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杭州市滨江区迎春南苑62号房屋5年租赁权
分享到:
杭州市滨江区迎春南苑62号房屋5年租赁权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 | 标签:
159547846
chanquanjiaoyi
;滨江区
2024.05.10
导出
PDF
Word
|
全屏
打印
收藏
|
特约项目查询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免费试用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
登录
)
******迎春南苑**号房屋*年租赁权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产权交易所O*O交易指引》或《***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迎春南苑**号房屋*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ZL****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出租底价 *****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省,***,***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联系人 林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钱江**香樟街*号泛海国际A座**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租赁房屋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根据******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同意无偿划转安置房小区商业配套用房至****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统筹经营管理的批复》******财政局将租赁房屋无偿划转给出租方,出租方据此对租赁房屋进行公开招租。 *.租赁房屋位于******迎春南苑**号房屋,目前为空置状态,租赁面积约为**.**㎡。系出租方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租赁房屋墙体存在渗水现象,出租房屋的房屋质量、实际面积、具体位置、房产结构、设施设备等以房屋移交给承租方时的现场实际为准。出租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出租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元/年 出租面积(㎡) **.** 租赁期 *年 起租日 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 免租期 *个月(免租期仅限于承租方用作装修之目的,免租期期间不计取租金,但计入总租期。免租期仅减免租金,免租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金支付要求 一年一付 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租赁期限内,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个月租金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要求 本次招租标的物坐落于居民住宅楼区,承租方在配套用房内不得住人;不得从事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修理清洗、建材现场加工制作、铝合金加工切割、废品回收、电动车销售经营、宾馆旅店、网吧、棋牌室、*场监管局及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不允许经营的餐饮;不得从事噪声或环境污染严重的经营活动以及*场监管、环保、消防、城管等部门不准经营的项目。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对租赁房屋标注建筑面积数值无异议,承租方同意不因标注建筑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差异而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对租金等相关费用进行调整。 (*)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整体转让、转包、转租(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的承包经营、联营、合伙、合股、股权转让等均视为转租)、分租,不得以互换、借用等形式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 (*)意向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要求进行充分自核。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均由意向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租赁房屋以现场看样的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确认在报名前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现状、实际使用情况、面积、经营业态、与周边房屋设施关联情况等全部状况,入户水、电等设施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限内,若遇到出租方需统一安装水电设施、公共设施、污水检测疏通等情况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此阻扰并要求出租方减免租金、赔偿或补偿。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必须以本人身份办理工商登记和相关证照,承租方必须登记为经营者、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或者最终利益受益者。 (*)租赁期限内,在承租未满*个月的,承租方不得提出提前退租;承租方在承租满*个月后可向出租方申请提前退租,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需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标准(以解除合同当年的月租金为标准)的违约金。 (*)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投资建设、民生工程实施、电梯加装等因素需对租赁房屋进行部分或全部征用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受影响的面积在租赁期间可免收租金,但出租方不予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承租方也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给与任何赔偿或补偿;具体受影响面积以相关实施单位测量为准。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装修中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承重墙、剪力墙、配重墙、柱子及配套用房内一切可能影响房屋结构的建筑物体;不得增减楼梯或改变楼梯位置和方向;不得改变或覆盖消防通道门、消防箱、配电间、污水管道及消防设施的位置,且承租方需按国家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使用;如在后期检查中发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承租方需无条件进行改造恢复;如租赁期内出租方对以上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检修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需自愿无条件腾退交还房屋,承租方确认及同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时间三个月及以上的,将不得再租赁出租方其他房屋。 (**)本次租赁权公开交易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约定为准。 *、房屋交付: 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付,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具体如下: (*)承租方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出租方和承租方于房屋交付之日分别派代表进行确认,并共同在移交标的物接收确认单上签字或盖章。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 (*)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期不作顺延。 (*)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支付按首年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次招租设有“黑名单”,“黑名单”范围内承租人不得参与竞拍标的物。【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确认书。】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个工作日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虞经理 联系电话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 (*)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时至**时 延时报价周期 *分钟 是否专场 否 加价幅度 ****元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招标导航
施工准备
土地整理
三通一平
工程施工
地基与基础工程
桩基工程
预应力工程
防水工程
保温工程
爆破工程
加固除险工程
改造改建工程
回填工程
燃气工程
防腐工程
电气防雷工程
空调采暖工程
地下室
停车场
钢结构
膜结构
给排水
声屏障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市政工程
园林景观绿化
古建筑
喷泉
水幕
雕塑
草坪
亮化工程
照明
灯光
弱电
安防
综合布线
消防工程
门禁
救生
智能建筑
有线电视
数字会议
广播
音响工程
大屏幕
装饰装修
吊顶
粉刷
彩绘
幕墙
外立面
工程服务
审计
监理
勘察
规划
设计
建筑材料
门窗
座椅
地板
混凝土构件
水泥
建筑钢材
木构件
涂料
拦污栅
除尘器
管材
土工材料
土工格栅
土工布
更多>>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