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铜梁区蒲吕街道龙庆路1号(2024-04-10)
分享到:
铜梁区蒲吕街道龙庆路1号(2024-04-10)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 **区蒲吕街道龙庆路*号 楼盘名称:/ 发布日期:****-**-** 转让底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期满日期:****-**-** 首次挂牌到期时间:****-**-** 延牌周期:*工作日 延牌次数:- 金融不良 房产 ?发布机构:**联交所集团 ?项目受理联系人:陈科伊/***-******** *********** ?联系地址: ******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B*栋**楼 ?标的踏勘联系人:傅勇/*********** ?在线咨询: ********* 距离挂牌期满还有**天 网上报名 项目公告 图片视频 标的信息 资料下载 地图位置 标的名称 **区蒲吕街道龙庆路*号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区 资产类别 房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区蒲吕街道龙庆路*号 转让底价(万元) ***.*** 万元 产权证号 渝(****)**区不动产权第*********号 楼盘名称 / 楼层 *、*层 建筑面积(㎡) ****.** 房屋用途 工业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出让终止日期 ****-**-** 是否存在租赁 是 租赁期至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是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否 是否存在居住权 否 评估报告文号 评估基准日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现存租赁,租赁收益从过户手续办理完结后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 标的踏勘联系人 傅勇 联系电话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外经贸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外经贸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挂牌期内到**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及按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在挂牌期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六、标的现存租赁,租赁收益从过户手续办理完结后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 七、房产交易及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用等)按相关规定及公告约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id=***。 八、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含水、电、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含水、电、气、物业费以及装修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九、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移交时限:过户当日以现状移交。 十一、项目的备查资料: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联交所集团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科伊 联系电话 ***-******** ***********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标的类型 标的状态 **区蒲吕街道龙庆路*号 ***.*** ** 房产 报名中 报价会名称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最新价(万元) 状态 开始时间 暂无报价会! 鉴证书编号 鉴证书名称 成交价(万元) 日期 鉴证书暂未出具! 微信 打印 复制网址 标的名称 **区蒲吕街道龙庆路*号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区 资产类别 房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区蒲吕街道龙庆路*号 转让底价(万元) ***.*** 万元 产权证号 渝(****)**区不动产权第*********号 楼盘名称 / 楼层 *、*层 建筑面积(㎡) ****.** 房屋用途 工业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出让终止日期 ****-**-** 是否存在租赁 是 租赁期至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是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否 是否存在居住权 否 评估报告文号 评估基准日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现存租赁,租赁收益从过户手续办理完结后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 标的踏勘联系人 傅勇 联系电话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外经贸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外经贸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挂牌期内到**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及按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在挂牌期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六、标的现存租赁,租赁收益从过户手续办理完结后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 七、房产交易及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用等)按相关规定及公告约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id=***。 八、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含水、电、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含水、电、气、物业费以及装修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九、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移交时限:过户当日以现状移交。 十一、项目的备查资料: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联交所集团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科伊 联系电话 ***-******** *********** 报名地址:https://www.cquae.com/Customer/login.aspx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