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413破7号江苏华达玻璃有限公司破产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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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quanjiaoyi
;新北区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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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华达玻璃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苏****破*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十字镇李俊竹木加工厂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华达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玻璃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律邦律师事务所和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华达玻璃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华达玻璃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省********中路**号***室;联系人:周亚平***********)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定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下午**点在本院第七法庭召开。 华达玻璃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华达玻璃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华达玻璃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华达玻璃公司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零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 决定书.pdf 下载 决定书(*).pdf 下载 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