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京01破15号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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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quanjiaoyi
;北京市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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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桑普电器破管字第**号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天拓律师事务所对**桑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桑普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指定***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接受指定后,于****年*月**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解除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公告,确定债务人与全体职工的劳动关系自****年*月**日解除。
经管理人调查,桑普电器共**名职工存在职工债权,职工债权金额总计*******.**元。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将职工债权清单(详见附件一)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十五个自然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职工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包括对是否具有职工身份、债权数额、债权性质等有异议),应当在管理人公示职工债权清单公示后十五日内申请管理人更正,并提出要求更正的具体请求和理由。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应当作出不予更正决定,并说明理由。异议职工不服该决定的,无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以债务人为被告直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权。逾期不提起诉讼的,视为同意。
职工债权人可自****年*月**日起向管理人办公地点邮寄本人银行账户信息资料(详见附件二),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关于职工债权分配时间将另行通知,管理人收件地址如下:
收件人:**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高律师***********;华律师 ***********
收件地址:******北四环西路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层***炜衡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示。
(以下无正文)
**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附件一:《职工债权清单》
**桑普电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
序号
职工姓名
金额
备注
*
龚建文
******
*
韩庆飞
******.**
*
董晓宁
******.**
*
惠新侠
******.**
*
刘春燕
******.**
*
王超
******.**
*
戴永峰
******.**
*
刘茂华
******.**
*
李广敏
******.**
**
赵正洁
******.**
**
邢海涛
******.**
**
李鹏
******.**
**
刘彦菊
******.**
**
郝云希
*****.**
**
姜文英
*****.**
**
毕庆海
*****
**
代龙飞
******
**
邢辉
******.**
总计
*******.**
附件 **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文件.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