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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113破38号债权申报暨一债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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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百路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百路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申报暨一债会公告
(****)百路汇破管字第*号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苏****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孙冬雪对百路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路汇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担任百路汇公司的管理人,张兰祥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百路汇公司债权人应于****年*月**日前(含当日)向百路汇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东路**号;联系人:尹苗;联系电话:***********】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于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百路汇公司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百路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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