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1破15号(2024)粤2071破15号中山市集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 标签:
160879478
chanquanjiaoyi
;中山市
2024.05.22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集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集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申报债权通知书
(****)集英破管字第*号
各债权人:
****年*月**日,***第一人民法院根据***嘉鸿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集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优游涵泳律师事务所担任***集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优游涵泳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债权申报
阁下应于****年*月**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省*****起湾南道**号一幢四楼**优游涵泳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黄保玲***********)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请,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审查费用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最高收取****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省***第一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分在***第一人民法院(**省*******五路**号)第九法庭召开***集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集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
*、(****)集英破管字第*号《***集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债权申报表》、《债权计算清单》《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请扫描二维码,下载相应材料进行填写。)
附件 ****集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申报债权通知书.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