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2024)浙03破66号温州市新铁商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分享到:
(2024)浙03破66号温州市新铁商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新铁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省****级人民法院 公告 (****)浙**破**号 ****年*月**日,本院根据杨建国的申请,裁定受理***新铁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联英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新铁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新铁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上江路***号经开区商务广场A幢****室; 联系人:林剑***********,陈云***********)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铁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铁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破产法庭(***南浦路***号)破产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新铁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