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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87号3幢德记大楼商业用房整体招租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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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大道中段***号*幢德记大楼商业用房整体招租 ********大道中段***号*幢德记大楼商业用房整体招租 DSCQ****D*B******** ***.****** 万元 首年租金。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否 ****-**-** 否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一、此次租赁标的位于********大道中段***号*幢德记大楼,共*层,租期*年,面积约****.**㎡,房屋结构为混合机构,房屋约****年建成,现为闲置状态,维护状况良好,详细信息以实际看样为准。该地段交通便捷,人流量较为集中,周围配套设施完善。 二、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三、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为***秒,加价幅度为*.*万元,最高不超过**倍。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文旅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MA**RXU*** 国有控股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 *** **省********大道中段***号*幢 *** 万人民币 熊伟 文化艺术业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级国资委监管 ***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MA***QJJ** ***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 《关于德记大楼对外招租有关事项的批复》 ****-**-** 巴文旅发{****}**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万元 首年租金。 承租方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内,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房屋租金总金额的**%,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合同时承租方交清其应承担各项税费、物业、水电等费用,且与出租方无其他经济纠纷,出租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一次性 *年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全部租金。 一、在承租资产后,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当保证租赁资产的完整性,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功能、结构、状态,若要增加设施或其他装修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租赁期内,若承租方需要使用天然气,承租方应自行向天然气公司申请安装天然气,安装天然气的安装费用、立户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再租赁房屋时,可将天然气户头迁移或注销。 三、租赁期内,对于外招牌的约定:出租方在该房屋进出口提供指定的广告招牌位,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四、承租方不得在租赁资产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和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如承租方违反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租赁期内,承租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六、租赁期内,承租方是租赁资产的实际使用人和管理人,租赁资产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气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给承租方及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同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七、在承租资产后,承租方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或变相租赁)、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承包、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八、租赁期内,承租方的广告位置,出租方审核后方可悬挂,若随意悬挂,增添广告位以及改变广告内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物业,并向承租方主张数额为当年年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九、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应当结清所有税、费,否则,出租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直接支付,不足部分依法追收; 十、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配合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各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现状、标的权属证照的齐全性、租赁标的的用途限制性、租赁后使用租赁标的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意向报名登记表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贰拾伍万元整)。 三、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一、本次评估/询价报告: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查询方式及条件:意向承租方在项目公告期间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可以联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进行查询《评估报告》。 二、其他事项: *、出租期限:*年。 *、本次出租房屋免租期.:*个月(起算时间从房屋交付之次日起(装修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免租期内仅免收取房屋租金,不免除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垃圾清运、物业服务费等。 *、资产现状:本次租赁标的为闲置状态,维护状况良好。 *、租赁用途:不限。 *、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度支付。出租房屋首期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首年租金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支付且首年度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租赁期内,以后每年度租金承租方于上年度租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并转账到出租方对公账户。(账户名称:***文旅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本次招租商铺自租赁之日起,前三年租金不递增,从第四年开始,商铺租金每*年按照*%递增,以此类推。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事项 (*)承租方竞租成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招租完成后,未成功竞租的意向承租方自行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办理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剩余交易保证金金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在租赁期内,如遇因城*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出租方只退还承租方剩余租期的房屋租金,出租方不再对承租方进行其它任何补偿和赔偿。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租赁期间房屋的水费、电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及其经营期间的税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照国家与相关单位的规定缴纳。承租方必须服从工商、税务、卫生、**、质检等部门的管理,依法经营,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概由承租方负责。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后,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西南联交所**分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给承租方账户。 **、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等。 保证金条款 ** 万元 ——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分所 中信银行**分行 *******************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房租租赁合同》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模板)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证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向老师 *********** 陶老师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场风险 因经济、*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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