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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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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标的名称: **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 项目编码: G*****SC*******-* 挂牌价格(万元): ***** 价格说明 —— 首次挂牌公告期: **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否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联合转让: 否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 披露内容 ****-**-** **:**:** 因业务披露信息公告模板调整,本项目公告信息“主要财务指标”中“利润总额(万元)”栏目实际为“营业利润(万元)”。特此说明!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简介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位) **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成立时间 ****-**-** 所在地区 ******** 住所/注册地址 **省*****镇文化路***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天然气化工、盐化工、氯碱化工的科研、开发、应用,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引进(上述项目需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注册资本(元)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任国建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Y 职工人数 ***人 其中:在岗 ***人,离退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 备注 财务数据均为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年报 ******.** ******.** *****.** 备注 财务数据摘自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人民政府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报告文号 中企华评报字〔****〕第****号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 *****.** *****.** 长期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 ***.** 无形资产(万元) ****.** *****.**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 *****.** 其他资产(万元) *****.* *****.** 总资产(万元) *****.* *****.** 流动负债(万元) *****.** *****.** 长期负债(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 *****.** 净资产(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企业简介
**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美丰集团)是****年*月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川经贸(****)企**号文]批准组建、由***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和地方工业支柱企业,注册资本为*亿元人民币,主营化肥、精细化工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及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
二、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关于不良债权及抵债资产处置事项。截止基准日****年*月**日,美丰集团核心企业——**美青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青化工”)及其子公司的不良债权本息及相关抵债资产(以下合称“不良资产”)账面余额合计为***,***,***.**元,本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其现状和公司追债组已掌握的信息资料,按会计稳健原则进行严格减值测试、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元,审定后的账面价值合计为***,***,***.**元。同时,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不良资产进行专项清理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在此基础上,**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将上述不良资产的价值评估为***,***,***.**元。因上述不良资产能够收回的金额及其可能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第**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精神,在评估价值***,***,***.**元的基础上,再减值*亿元,保留**,***,***.**元,在受让方(新股东)进入后,若上述不良资产实际收回的金额与本次挂牌实际作价的金额**,***,***.**元存在差异,对其不足部分由美丰集团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补足,对其超出部分由美丰集团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收回,待企业改制重组成功后由美丰集团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签订相关协议解决。
*.其他重要事项详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出具的《**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年*月年报审计报告》(中汇蓉会审〔****〕***号)和**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改制重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第****号)。
三、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股权转让底价为*****万元,增资扩股底价为*****万元,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挂牌底价合计为*****万元(每股挂牌底价为*.**元)。
(二)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承诺的内容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必须接受美丰集团的职工安置方案,确保管理团队和职工队伍的稳定,认同美丰集团的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并继续使用和发展提升美丰集团旗下企业品牌,保证美丰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继续履行原有的债权债务。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应致力于推动美丰集团核心企业——美青化工的可持续发展。美丰集团及其现有下属子公司的注册地和纳税地必须永久保留在***。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优秀的公司治理能力,能够促进美丰集团法人治理结构的持续改善,在产业链整合上能与美丰集团化工化肥主业产生协同效应,推动企业尽快转型升级并做大做强做优。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美丰集团对外项目投资应尽可能优先投于***境内。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未经***人民政府书面同意,十年内(含十年)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美丰集团的股权、美丰集团所持核心企业——美青化工的股权以及美丰集团所持上*公司——**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丰)的股份。
*.意向受让方不存在下列情况:
(*)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最近*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年有严重的金融*场失信行为。
(三)尽职调查
公告期内,参与报名的投资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方可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同时转让方在公告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对参与报名的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结束后出具意向投资者资格确认函。
(四)期间损益
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其最终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五)重组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安排
在《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签订的同时,转、受让双方共同修订美丰集团新的公司章程,并将以下内容明确规定于《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和《美丰集团公司章程》: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代表***人民政府将向重组后的美丰集团及其核心企业美青化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分别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一名,参与企业的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
*.美丰集团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 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美丰集团董事会会议须全体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董事会作出的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董事会作出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须经美丰集团全体股东一致通过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和须经美丰集团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的董事会特别决议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美丰集团及其核心企业美青化工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纳税地、转让公司注册商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以及美丰集团转让上*公司**美丰的股份和协商**美丰注册地、纳税地变更的决议等,具体事项内容由美丰集团公司章程明确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为——美丰集团向其核心企业美青化工进一步增资,降低其债务杠杆,为其后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新品研发和转型升级补充增量资金。
(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涉及的相关权证变更、过户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八)因美丰集团本次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将导致其所持上*公司**美丰的国家股发生间接转让,根据《上*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上*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监督管理由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第四十五条规定:国有股东所持上*公司股份间接转让的,国有股东应在产权转让或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前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因此,美丰集团本次改制重组转、受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需经***人民政府——***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政府逐级上报至**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批准后协议方能生效,才能办理产权转移和工商登记等手续。
(九)目前,美丰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在册员工总数为***人,其中:劳动合同制职工***人,退休返聘人员**人。
(十)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中汇蓉会审〔****〕***号)、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第****号)等。
(十一)职工安置详见《**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持有股份数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F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在地区 ***** 住所/注册地址 *****镇**大道南段财经大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衡平 注册资本(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 国家机构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 批准单位名称 ***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 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行为已经***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重组方案>的决定》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射府发[****]*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细划标准》(西南联交【****】**号)中有关产权类转让项目及增资扩股类项目的收费标准分别向西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转、受让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
四、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五、意向投资方在受让美丰集团**%股权的同时,必须以其购买上述股权相同的单价现金认缴美丰集团新增*亿元注册资本金对应的股东出资,即增资*亿元注册资本需要投资者缴付的增资扩股金额底价为*亿元注册资本×*.**元/注册资本一元=*.**亿元,其中*亿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最终实际增资额超出*亿元的部分计入美丰集团资本公积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注册设立并合法存续三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末(****年**月**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合并口径,下同)不低于人民币**亿元且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年均不低于人民币*亿元并连续盈利且净利润年均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经审计的****年度-****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向产权交易所缴纳*.*亿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并提供报名前**个工作日内出具的不低于*.*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保证金应在公告截止日**:**前交付至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账户为准。
账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分行
账号:*******************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只接受单一企业法人投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⑴主体资格类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⑵其他类:
产权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承诺函、****年度—****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交报名资料前**个工作日内出具的不低于*.*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分行 账号 *******************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职工安置方案 下载 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 下载 评估报告 下载 审计报告 下载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龚勤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 李凤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场风险
因经济、*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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